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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体育南路168号近段时间电视上报道了很多关于劳务派遣合同的负面新闻和劳务纠纷,很多人对劳务派遣都非常的惶恐。劳务派遣简单的来说就是将员工派遣到另一件工作单位,其该员工工资由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是不是感觉非常的麻烦呢?今天就为大家介绍关于劳务派遣合同在签订时存在的风险,不懂的人快来看看吧。
1、不规范解除合同导致的法律风险
用工单位往往会把原有员工与派遣员工区别对待,特别是在国有企业这种现象更为突出。原有员工往往延续“正式工”的惯性,依然享受着“铁饭碗”,而劳务派遣员工往往是动态管理,可以轻而易举地被辞退。用工单位往往以无劳动关系为由,任意辞退劳务派遣员工,拒付工资,由此导致很多法律纠纷。
2、商业秘密泄露的法律风险
劳务派遣用工过程中,因其本身存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三原则,极易导致用工过程人员流通复杂,导致商业秘密的泄露。用工单位在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时就应该把商业秘密条款规定进来,以条款形式规定派遣劳动者的义务,并要求派遣单位实施监督,否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3、选择劳务派遣单位时的法律风险防范
一是劳务派遣单位没有劳务派遣主体资质。某些通信企业由于种种原因,选择的劳务派遣机构没有达到《劳动合同法》第57条对劳务派遣机构的资质规定,所选机构仅仅是一般人事代理机构、职业介绍所。
这种情况尽管少见,但一旦发生,法律风险是最严重的。
若通信企业选择了不具有主体资质的劳务派遣机构,一旦派遣员工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发生争议,在较多情况下,仲裁庭或法院会认定派遣员工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出现这种情况,通信企业就要承担本该由劳务派遣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
4、劳务派遣单位缺乏支付能力而产生的争议风险。
目前,劳务派遣单位往往拥有大量的派遣员工,但注册资本往往不大,因此由于缺乏支付能力产生的争议不可避免,比如对工资或者工伤赔偿缺乏支付能力。为保证派遣员工的利益,有的地方立法已经逐步加重了用工单位的责任,要求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就是劳务派遣合同存在的三个风险,大家在签订时一定要注意,避免工作麻烦出现。如果想了解更多关于劳务派遣方面的资讯,欢迎大家咨询我们山西勃天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关键词:劳务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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